发布时间:2019-02-05 12:12:12 已被浏览1335次
【案情介绍】
王某与张某原系夫妻关系,婚后生育女儿张小某,双方于2014年6月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约定:(1)儿女由双方一起抚养,男方为主要监护人,双方平均分摊每月抚养费。若男方经济紧张,可先欠着,待经济状况好转后再补上;(2)婚后共同财产归属男方所有,男方给女方7万元补偿,待经济情况改善后再支付。离婚后,儿女张小某实际上一直由母亲王某抚养,男方既未如约支付房屋补偿金,也未支付抚养费,同时还纠缠女方及女儿生活,同时女儿户口也一直在男方名下未能迁至女方户下。王某苦于无奈,聘请律师向法院起诉,主张男方拖欠的抚养费及教育医疗费、此后抚养费标准及支付,房屋补偿金等。
【谷德律师办案】
谷德律师接受女方委托后,经过对案情的法律分析,认为纠纷发生虽有男方未如约履行义务及个人品行问题,但更主要的是《离婚协议》不是专业律师起草的协议,内容部分不合法、不规范,为日后埋下问题。
谷德律师为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仍然积极制定诉讼策略。
根据法律关系及案件性质,将原告诉求分为两个案件,一是离婚后财产纠纷,主张房屋补偿费;二是离婚后子女抚养关系变更纠纷,主张将女儿改由原告女方抚养,男方支付拖欠抚养数十万元,此后每月抚养费在15日前支付至指定账户。
后经过法院主持,律师积极促成调解,既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如男方支付房屋补偿金、拖欠抚养费、每月按时支付抚养费,也解决了女儿户口迁移至女方名下、男方合理探望权问题,化解了双方纠纷,获得了当事人的好评。
【谷德律师温馨提示】
(1)协议离婚,一定要请律师起草专业的离婚协议,减少离婚后双方的争议;
(2)若双方达成协议后,可以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按照协议内容制定调解书,让调解书具有法院判决效力,日后一方不履行,则可直接申请法院执行,减少诉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