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6-15 15:27:06 已被浏览1844次
案件名称:广东小天才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天才公司)诉戴某、旷某某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
案号:(2022)湘知民终243号
案由: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当事人:戴某、旷某某
当事人诉讼地位: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
谷德法律团队办案律师:杨大宏律师、杨剑威律师
案件背景:小天才公司系享有一定市场知名度的儿童手表制造企业。小天才公司认为深圳市这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这个公司)在阿里巴巴电商平台开设店铺,出售侵害其外观设计专利的侵权产品,遂将购买侵权商品的过程、收货流程等进行公证,并将收到的疑似侵权商品进行了封存。2018年10月,小天才公司以这个公司为被告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提起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后,小天才公司向深圳中院申请撤诉,深圳中院于2019年12月裁定准许撤诉。2019年12月,这个公司股东会议决议解散公司,并成立了清算组,发出清算公告,告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公告到期后,无债权人申报债权,这个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办理注销登记。2021年4月,小天才公司以这个公司的股东戴某、旷某某为被告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戴某、旷某某承担侵权责任。
谷德法律团队办案观点:
1.本案被控侵权产品与案涉外观设计专利既不相同,也不近似,不构成侵权。涉案专利设计使用的设计元素很多都是惯常设计、现有设计,比如矩形表盘、H型锁扣、双排锁孔、跑道型开孔等等,均在以往设计中出现。虽然,案涉外观设计专利仍然有效,但对于现有设计部分不享有专用权,本案原告主张的近似部分明显均属于现有设计。
2.本案这个公司不构成制造侵权。网店内注明有“生产加工”字样不能证明被控侵权产是深圳这个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制造。这个公司注册登记的经营地址及企业公示信息可以证明不构成制造侵权。这个公司销售的手表来源于上游网络商家,并非自身制造。拆封被封存的产品时,产品包装内的二维码指向第三方链接,足以说明产品并非这个公司制造。
3.即便认定这个公司构成侵权,戴某某、旷某某也不需要承担责任。这个公司已经依法注销,其不再对外享有权利承担义务。这个公司系依法清算并办理注销登记。这个公司清算过程中,清算组无义务通知小天才公司申报债权。小天才公司本身存在重大过错,怠于主张权利,应当承担债权不能实现的不利后果。
案件结果:判决驳回原告(上诉人)广东小天才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院裁判要点:
1.这个公司在清算之前和清算期间,案涉债权并未实际发生,戴某某、旷某某无法对于未知事项进行隐瞒。并且,依据小天公司一审提交的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商事主体注销登记材料等证据资料来看,这个公司于2019年12月12日决议解散,并成立清算组,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但小天才公司没有申报债权,清算组于2020年3月30日形成《清算报告》,并于2020年3月31日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注销,以上清算程序均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因此,本案现有证据并不能证明两被上诉人在公司清算期间刻意隐瞒已知债权并违法清算的事实。
2.小天才公司还依据这个公司章程以及《清算报告》的相关内容,主张两被上诉人在出资不到位的情况下清算注销公司,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应当按照公司法第一百八九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以及依照公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未实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审法院认为,股东出资不到位并不必然导致公司违法清算,且办案无充分证据证明两被上诉人在公司清算期间存在违法清算,也无证据证明上诉人所主张的本案债权系该公司清算之前及清算期间已经确实发生的债权。目前,这个公司已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清算注销,且《清算报告》载明,该公司无任何债权、截至清算结束时已无剩余资产可分配。在这个公司法人资格已经消灭、本案也无证据证明两被上诉人接受了公司剩余财产的情况下,上诉人在这个公司清算注销后才提起本案诉讼,没有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及时确认并申报债权,自身存在重大过错,应当承担其案涉债权不能实现的不利后果。上诉人小天才公司的上诉主张,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二审法院不予支持。综上所述,判决驳回小天才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决。
意见采纳度:完全采纳谷德法律团队办案律师的观点,案件取得完胜。作为被告的代理律师,需要全盘考虑,多点突围,只要从任何一个角度突围成功,即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