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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正确决策将当事人款项迅速追回

发布时间:2023-10-30 15:25:15 已被浏览275次

案件名称:长沙安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湖南帝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案号:(2023)湘0121执保1793号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长沙安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当事人诉讼地位:原告

案件背景:原告长沙安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某公司”)系主要从事饲料添加剂、饲料原料等农副产品销售的供应商。2020年,被告湖南帝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帝某公司”)开始陆续在原告安某公司处采购溢多酶饲料,双方因此建立起长期的买卖合同关系。在长期来往交易的过程中,原被告双方针对每笔供货都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合同中约定“如需方逾期付款,以逾期金额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协商不成,另一方可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并且还约定了“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律师费、差旅费、案件受理等费用”。

合作前期,被告帝某公司尚能积极履行向原告安某公司支付货款的义务并定期与原告安某公司核对往来款项、签署  结算单。但自2022年5月26日被告帝某公司向原告安某公司支付了一笔70000元的货款之后,被告帝某公司便再未向原告安某公司支付任何货款。由于被告帝某公司长期未支付货款,原告安某公司在2023年1月8日向被告帝某公司供货之后,停止了与被告帝某公司的交易。2023年1月31日,原被告双方最后一次核对往来款项,并在共同签署的结算单上确认被告帝某公司尚欠付原告安某公司货款262500元。

谷德法律团队办案思路、办案过程和主要观点:通过查询被告帝某公司的情况,思考突破方案。 

谷德法律团队通过天眼查、执行信息网等平台,查询到被告帝某公司的状态,存在多起诉讼以及多起执行案件,涉案金额高达几百万。由此得出结论,应当第一时间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先冻结了,避免后期拿不回钱。在与长沙县法院接受材料的法官沟通后,法官同意了我们的申请。

案件结果:诉前保全效果显著,冻结了帝某公司账上60万元余额,第二天,帝某公司主动与当事人联系并且立即将欠付原告的款项一次性付清,并表示希望能尽快解除财产保全措施。我方在收到当事人明确的表示之后,也立即长沙县法院递交了解除保全申请书并就此结案。

意见采纳度:当事人的款项被迅速圆满追回,表示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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