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2-27 14:57:58 已被浏览1870次
谷德律师成功代理长沙某装饰公司与张某装修合同纠纷案,帮其追回仅30余万工程尾款
【案情摘要】
2018年5月,长沙某装饰公司与业主张某签订《装修装饰施工合同》,由装饰公司负责对张某的饭店进行装修施工,包工包料,约定工期40天,总价款48万余元,工程款分三笔支付即第一笔工程款15万元(合同签订时支付)、第二笔工程款20万元(工程施工80%)、第三笔工程款13万余元(工程竣工后一周内支付完毕工程尾款),并同时就工期延误及顺延、违约责任、逾期付款、默示验收等进行了约定。
合同签订后,张某仅仅支付了13万元,装修公司考虑的工期任务重也开始进场施工,施工一周后张某才将第一笔款剩余的2万元支付完毕。工程接近竣工时,张某再次支付8万元。随后2018年7月工程竣工后,张某开始拖延支付工程款,并称工期延误了10多天,且装修工程设计的房屋存在漏水质量问题、工期延误造成了营业时间造成了营业损失和多交租金损失,要求抵扣工程款并赔偿损失。
装修公司在工程竣工后考虑到对方是客户,太看重客户是一切的理念,也没有组织竣工验收、没有相应记录。多次找张某协商、沟通,张某或者以各种理由不支付,最后断联,不再照面。
【谷德律师接受委托】
装修公司在与张某联系不到、没有办法情况下,随即聘请谷德律师介入案件,欲借助谷德律师的专业实务经验帮其要回工程尾款。
【谷德律师分析案情及办案】
谷德律师接受委托的同时详细向当事人即装修公司了解的案情,经过了解核实,虽然装修公司称工期延误是因为业主方张某原因(合伙人内部不统一、对装修过程中的门窗风格不喜欢而拿不定主意等等),但是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工期延误是由业主方原因造成。
谷德律师认为,装修公司与业主张某之间属于装修装饰施工合同法律关系,也是装修公司与业主方经常发生的诉讼纠纷,表现在业主不给工程款、装修公司未进行竣工验收,原因在于装修公司与业主签订合同的不规范,对于工期顺延与工期延误、工程款逾期支付等约定不明确,施工过程中不善于保存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不注意向对方发函件。而纠纷最集中的莫过于施工即将结束时,业主以质量不合格、工期延误等扥未有开始拖欠付款,施工企业有的华咬着牙做完,有的是停工,双方陷入僵持局面。
提出解决方案。谷德律师经过分析,认为目前要通过搜集证据、向法院起诉途径,一是通过法院联系到业主张某,并寻求调解机会,二是通过法院裁判定纷止争,要回尾款。随即当事人在谷德律师的指导下,积极搜集证据,律师依法代理起诉。
谷德律师分析方案奏效。当事人起诉后,不出所料,业主方果然主动给当事人联系,当事人将情况反馈给律师后,谷德律师告知当事人此后不宜单独与被告联系、调解,若被告坚持调解让其与律师联系。而律师还会凭借自己专业的实务经验通过沟通、协调,或者直接调解或者通过法院判决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反复沟通,终究调解成功付款。经过电话反复五次沟通,起初被告坚持认为装修公司工期存在延误、房屋质量问题应该赔偿,相互抵扣,双方互不追究,但是谷德律师让其认真查阅起诉状起诉状阐述了起诉的事实、理由、法律依据,业主第一笔工程款未如约支付工期可以顺延等等)。被告看后,认为律师看法有道理,担心自己败诉,随后愿意支付原告诉求金额一半。谷德律师经过分析,认为法院肯定会支持原告诉求,虽然不会全部支持,被告败诉可能性很大,继而仍然坚持诉求金额与被告协调,最后被告愿意支付诉求金额的90%,该调解方案征得当事人装修公司的同意后,谷德律师立即起草《一次性调解协议》,让原告当事人打印盖章,争取当日被告付款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谷德律师的反复沟通,被告当晚将调解方案的款项一次性支付给原告,至此基本达到当事人起诉前的想法,满意度较高。
【谷德律师温馨提示】
1、装修装饰企业要重视与业主、客户签订的《装修施工合同》的合法、有效、规范性,把握其中的法律风险,聘请专门律师进行审核。
2、装修企业要重视自己装修施工、竣工等业主流程,做好工程施工进度、工程量的确认、拍照留存。竣工时一样要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做好验收记录,以函件发给业主方。若企业基于合作、情面因素,不宜直接发函给业主,则可以聘请律师发函,律师既可以起到法律风险防控作用,也可以在装修企业、业主之间起到缓冲的地带。
3、在施工合同约定工期内完工是施工企业的主要义务,一旦出现因业主因素可能延长工期的,施工企业一样要向业主发函,催促其尽快决定某些事宜。防止以后竣工后,业主以工期延误未有主张抵扣工程款,而装修企业又拿不出证据证明工期延误是业主造成的。
4、无论是在施工过程中还是竣工阶段或是之后,一旦发生紧急事情,一定要及时聘请专业律师介入,进行法律分析,提出切实解决方案,帮助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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