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法律资讯 > 文章详情

5月27日,奔驰因“吃胎”、减震器断裂问题召回近60多万辆奔驰C、E级车

发布时间:2019-05-28 08:42:19 已被浏览7168次

06.png

一、饱受质疑的“吃胎”问题

日前,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自2019年10月25日起,召回2016年4月20日至2019年5月4日生产的装配了19寸轮胎的进口和国产E级汽车,共计44900辆

05.jpg

本次召回范围内车辆的轮胎在行驶过程中受到较大外力冲击时,会产生鼓包或由于破损导致轮胎失压,考虑到车辆标配了低压续跑轮胎,上述情况在某些极端条件下存在安全隐患。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更换改进后的前、后轮胎,以消除安全隐患。

本次召回活动是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启动缺陷调查情况下开展的。一段时间以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收到消费者反映此问题的缺陷线索。收到缺陷线索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立即组织开展缺陷调查和评估。经调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知生产者实施召回。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决定采取召回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梅赛德斯-奔驰授权服务中心将通过挂号信、短信等方式通知有关用户此次召回事宜。用户可以通过座机或手机拨打服务热线:400-818-1188(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日,全天24小时)进行咨询。用户也可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网站(www.dpac.gov.cn)以及关注微信公众号(SAMRDPAC)了解更多信息。此外,也可拨打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热线电话:010-59799616,反映召回活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或提交缺陷线索。

二、奔驰死不承认的减震器断裂问题

日前,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

1559003673105053.jpg

(一)2019年10月25日起,召回2016年2月25日至2019年3月13日生产的部分国产E级两驱汽车,共计299780辆

(二)2019年12月20日起,召回2014年5月23日至2017年6月17日生产的部分国产C级两驱汽车、2014年12月12日至2016年8月22日期间生产的部分进口C级两驱汽车,共计271716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车辆前减振器受到较大外力冲击时,可能会造成减振器损坏和减振器叉头变形弯曲,甚至导致车辆下控制臂衬套脱出,极端情况下可能导致减振器叉头断裂,存在安全隐患。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将为召回范围的车辆免费更换改进后的前减振器或加强组件,以消除安全隐患。

04.jpg

本次召回活动是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启动缺陷调查情况下开展的。一段时间以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收到消费者反映此问题的缺陷线索。收到缺陷线索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立即组织开展缺陷调查和评估。经调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知生产者实施召回。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决定采取召回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梅赛德斯-奔驰授权服务中心将通过挂号信、短信等方式通知有关用户此次召回事宜。用户可以通过座机或手机拨打服务热线:400-818-1188(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日,全天24小时)进行咨询。用户也可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网站(www.dpac.gov.cn)以及关注微信公众号(SAMRDPAC)了解更多信息。此外,也可拨打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热线电话:010-59799616,反映召回活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或提交缺陷线索。

三、奔驰是一个死不认账的公司

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召回公告可以看出,这两次召回都不是奔驰公司自行发现提出的召回,而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收到消费者的投诉线索,经过调查确认和评估后责令奔驰公司召回

001.png(奔驰E级“吃胎”部分投诉截图)

长期以来,“吃胎”、“断轴”已经引发了热议,但是奔驰公司对“吃胎”、“断轴”问题视而不见,死不认账。有些消费者一年需要更换多达5条轮胎,有的消费者在高速上行驶突然前减震器断裂趴窝。但消费者前往4S店索赔时,4S店都以消费者驾驶习惯不好、激烈驾驶等原因拒绝索赔。消费者个人的势力总是薄弱的,集体维权等待多年,总局总算给了消费者一个说法。

002.png

(奔驰E级减震器断裂部分投诉截图)

本文章转载自“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原文地址:http://www.samr.gov.cn/sj/zh/201905/t20190527_301445.html

联系方式

电话:0731-88851799

微信公众号:法象律师(faxianglawfirm)

邮箱:admin@faxianglawfirm.com

地址:湖南省长沙县天华路147号C栋

扫描关注微信公众号

CopyRight © 2018-2024 faxianglawfirm.com,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202404299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