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7-27 23:58:03 已被浏览4743次
昨天看到官方终于发布了孙小果案的最新进展:《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孙小果案启动再审 被查涉案公职人员和重要关系人增至20人》,作为一个只(主要)写技术文章的公众号,我本来不想掺和这波流量。对于孙小果的家庭到底什么背景,也是看看就好。法律人本应少掺和八卦话题。
但是读着读着,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劲?
我回忆了一下,记得几个月前的媒体并不是这样说的。
于是我翻了翻之前的报道,写的明明是: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厅在《中国法律年鉴(1999)》“案件选编”发布的材料,孙小果案,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如下:孙小果因犯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制侮辱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加原因强奸罪所判余刑二年四个月又十二天,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判决后,孙小果不服,提出上诉,云南省高院,维持了原判。
首先我要解释一下,死刑作为刑罚是唯一的,但是它有两种执行方式,一种是缓期二年执行,一种是立即执行。
所以在刑事案件的判决书判项中,
如果表述为“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那表示这个死刑是缓期二年执行,即我们俗称的“死缓”,实际上过了两年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就会减为无期徒刑,并不会真正执行死刑。
如果仅仅表述为“判处死刑”,那表示这个死刑是立即执行,即案件生效、层报上级法院核准,就可以执行。98年通用的死刑执行方式是枪决,人就没了。
所以,按之前的报道(全网皆是,大家可自行比对)——孙小果一审被判死刑立即执行(注意我刚才说的表述区别),二审维持原判,他活着的问题在死刑执行过程。
但是按官方最新通报的情况——孙小果一审被判死刑立即执行(注意我刚才说的表述区别),二审改判死刑缓期执行,问题在二审
那么,难道是报道出了偏差?这可是要负责的。
我注意到所有的报道,信息源都是非常可靠的《中国法律年鉴1999》。而这是可核实的。
所以我找了知网(注意不是知乎):
http://cyfd.cnki.com.cn/Article/N2005110600000589.htm
在这个文件中,记载了孙小果案的主要情况:
在《中国法律年鉴1999》第868页最后一段,明明写着:
一审判决后,孙小果等人不服,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这可是《中国法律年鉴》!是我们无论做理论研究或是实务探索中,对真实案例的最确信信息源。
现在这个案件的调查结果却明明白白告诉我们: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是改判死缓,而不是维持死刑。
我不知道是哪一方出了错。
正常来说,现在的调查结果是不会也不敢再出偏差的,不然公信力就真的没了。
但是如果《中国法律年鉴》错了,还是出自最高检……现在研究九十年代的案件,可靠的信息源不多,《中国法律年鉴》是最重要的信息源之一,如果它都能出错,那还有什么是可以相信的呢?
相比于孙小果的家庭背景,我倒更希望官方可以再次确认一下,到底孙小果的二审是维持还是改判。
原文标题:《孙小果这案件的最新进展却提出了新的疑惑》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