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法象动态 > 文章详情

时隔十六年的建筑设备租赁欠款,谷德律师在半月内帮助当事人获得款项,圆满结案

发布时间:2021-06-03 12:05:50 已被浏览738次

前言:看似简单的情况背后,恰恰隐藏着你不知道的陷阱

伴随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经济交易、生意往来频繁,增加国民收入、提高国民生活的同时,也增加了很多法律风险。有些看似简单的市场交易背后,恰恰隐藏着不为人知的陷阱。但许多当事人忽略了这些可能存在的“坑”,而陷入困境之中。比如设备租赁合同,看似简单明了,但许多法律意识欠缺的当事人,就难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甚至将自身合法利益拱手相让给他人。

src=http___tz.img.dns4.cn_pic_281372_p2_20190522152546_1284_zs_sy.jpg&refer=http___tz.img.dns4_副本.jpg


■案情介绍■

2005年,被告李某(化名)因建筑工程项目所需从原告张某(化名)处租赁建筑设备。但双方并未签订租赁合同,也未有相关结算单价。事后,李某(被告)零星向原告张某支付极少部分租金,在张某(原告)多次催告下,李某(被告)于2008年出具《欠条》确认尚欠张某(原告)租金。但此后被告却一再推诿拒绝偿还欠款,多次承诺还款后又失信拒付欠款。

image.png

十余年来讨要欠款,杳无音讯,原告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承办律师仔细与原告沟通了解案情,并尽力搜集证据。律师了解到,欠付的租赁款虽然已过将近16年,但16年间,原告不断向被告催告还款,并多次通过欠条或微信聊天等方式使被告对欠款进行确认。因我国《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原告多次向被告进行催款,均构成诉讼时效的中断,且催款证据保存完好,因此即使欠款已经过去16年,原告仍可向法院主张权利。

在做好充分的准备后,承办律师第一时间将案件诉至法院,为当事人请求正义的裁判,同时也抓住被告的心理,积极与其进行沟通,尝试进行调解,减少诉讼与时间成本。

半个月内,当事人收到时隔十六年欠款,圆满结案

在承办律师积极努力下,自接受原告委托以来仅半个月内,被告就将欠付16年的租赁款全部清偿完毕。当事人终于收到了时隔十六年的款项,心中充满了欢喜。当事人特意前来律所向律师表达深切谢意,对律师的专业、高效水平表示赞叹。这起长达16年的租赁合同纠纷终于画下圆满句号。

■律师温馨提示■

欠债还钱有时并非天经地义。许多债权人虽然手握合同、欠条等看似有力的证据,但却容易忽略了诉讼时效这一关键点。部分债权人怠于行使自身的债权,缺乏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等到主张自身权益的时刻才发现诉讼时效期间已经经过,平白将自己的合法利益拱手相让给他人。

提高法律意识,以合同等方式明确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当自己合法权益损害,自己应得款项不能得到及时支付,每个人都应学会以法律武器最大限度地争取自身合法权益,以合同、欠条等书面形式确定法律关系双方权责,并约定违约逾期的处理方式,如违约金、逾期利息等,方能有力保护自身利益。

附: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法律效果】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九十五条 【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联系方式

电话:0731-88851799

微信公众号:法象律师(faxianglawfirm)

邮箱:admin@faxianglawfirm.com

地址:湖南省长沙县天华路147号C栋

扫描关注微信公众号

CopyRight © 2018-2024 faxianglawfirm.com,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202404299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