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09 15:00:18 已被浏览6758次
【案情速递】
2021年,原告委托一家房产中介公司为其购买一套房屋,双方签订《委托合同》,原告向中介公司支付购房定金,但中介公司收受定金后却并未依约为原告购买房屋,亦拒绝退还定金款项,原告遂委托谷德律师团队代理该案为其维权。
接案后,谷德律师对案件证据资料进行认真分析研究,注意到该房屋中介公司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且事件发生时公司的原股东已将全部股份均转让给后股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故谷德律师将公司及公司前后股东均作为被告诉至雨花区法院,主张其向原告退还定金款项并支付违约金等损失。
【案件经法院开庭审理,法院依法支持原告诉求,并判决公司的前后股东均对公司所欠原告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判决生效后,谷德律师立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经法院采取执行措施,未发现被告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被告均身负多起案件,负债累累,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谷德律师并未就此放弃查找财产线索,经多方调查,谷德律师发现一被告名下有一套房产可供执行,但根据不动产登记信息显示该房屋尚为期房,且在地图上查找不到位置,小区很可能已经更名。谷德律师继续深挖调查,调取房屋银行贷款情况,并现场走访查找,终于找到了房子的具体位置,并获知该房屋已经交房,符合拍卖条件。
但此时法院也向律师反馈消息,被执行人的房产早已经被天心区法院查封,需要等首封法院处置我方才能参与分配。涉案房屋经天心区法院查封已一年之久,却无人采取行动进行拍卖,时间不等人,高效迅速维护当事人的权益是谷德团队的首要目标,谷德律师主动采取行动,与天心区法院及另案当事人律师沟通,并在两方法院之间积极协商,终于,天心区法院同意将案件移送至雨花区法院进行执行拍卖房产,案件终于有了突破性进展。
(天心区法院将涉案房屋移送至雨花区法院进行拍卖)
涉案房屋经估价、挂网,并经过两轮拍卖,终于成功拍卖成交,原告的债权终于即将得到清偿,胜利在望!
【律师办案启示】
在很多时候,即使案件取得胜诉判决,在执行阶段也可能由于被执行人财产转移、债务危机爆发等原因使得执行进入僵局,此时很多当事人或者律师都只能是走一走执行程序的“过场”,即使被执行人名下有房、车等财产,也因为程序复杂繁琐而暂时将案件搁置一旁。
此时就需要咨询、委托熟悉执行程序的专业人士对财产线索进行查找、梳理,在有财产线索的情况下,一定要抢占先机,尽快找到财产并控制、冻结,若他人已经对被执行人财产先行查封,也务必要时刻关注其动向,避免他人已先行分配完毕而错失实现债权的机会,同时,提供、查找财产线索或在执行过程中贡献较大的债权人也可向法院申请适当提高分配比例,以平衡合理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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