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2-08 20:38:56 已被浏览251次
全体律师、实习律师、律师助理、行政人员、财务人员:
经本所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自2024年2月6日(农历廿七)起开始放假,2024年2月19日(农历正月初十)正式上班。期间,带薪法定节假日为3日,正常休息日为4日,带薪年假日为7日。
春节假期,不要求到所上班。办案律师如需开庭、递交诉讼文书或证据材料、跟进案件、与当事人保持沟通的,应当自行安排好时间,不得影响案件办理。行政人员需要协调处理与上级主管部门工作的,应当自行安排好时间,不得延误。财务人员需要协调处理财务、税务问题的,应当自行安排时间,不得延误。
春节假期出行,应注意交通安全,注意防寒保暖。祝全体同仁春节快乐、吉祥如意!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