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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小时,谷德律师为广东当事人赢得法院债权文书并收回首笔款项

发布时间:2019-07-20 18:27:57 已被浏览4364次

72小时,谷德律师为广东当事人赢得法院债权文书并收回首笔款项6万元

【案情简介】

2019年7月初,谷德律师接到广东赖某的一个求救电话,经过简短了解(广东口音太重,只听清部分意思),请客户发文字材料先行了解案情。

据了解,2019年4月,原告赖某与长沙某贸易有限公司(被告公司)签订制香设备买卖合同,4月底收到设备后,卖方公司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导致赖某长达两个月的时间设备闲置,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经过初步分析后,赖某决定从广东赶赴长沙,寻求谷德师帮助。

【办案过程】

2019年7月8日,广东当事人赖某远赴千里至长沙,向谷德律师求助,双方正式建立委托关系。

2019年7月8~9日,谷德律师团队立即集体讨论、研究案情,制定诉讼方案,如调查被告公司资信情况、起草文书,为客户办理起诉材料手续;

2019年7月10日,律师向当事人赖某发送定稿文书,签署《起诉状》等起诉资料。

2019年7月10-14日,律师再次反复讨论诉讼策略,准备火速立案,火速代当事人维权。

2019年7月15日,律师火速前往长沙县法院办理立案手续。立案过程中,律师经过与法官沟通,争取机会,抓住机遇,促成法官与被告公司联系,听取对方意见。

2019年7月15日中午时分,经过律师与法官、法官与被告公司沟通,被告公司表示愿意前往法院进行调解。法院随即安排次日上午9:30进行调解。7月17日上午9:30进行调解;

2019年7月17日上午,律师前往长沙县法院进行调解。在法院主持下,律师作为原告(赖某)代理律师,不断就设备款退还、违约金、赔偿损失即款项支付时间等与被告公司沟通、调解,最终形成调解方案,双方签署调解笔录。同时,双方立即向法院申请调解协议司法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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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19日上午,律师前往长沙县法院领取《民事裁定书》确认双方协议合法有效,并当日收到被告支付的首笔款项6万元。

自案件进入法院立案至结案(含调解、领取文书等),不超过72小时。

【谷德办案心得】

1、本案是一个典型以收购产品为名,实为销售生产设备的案件,公司着重宣导生产收益情况,而合同约定往往是无法进行后期兑付的商业模式。而受害者往往是边远、经济发展落后的地区的普通老百姓,这类案件的维权总有一定的紧迫性,谷德律师着眼案件性质,通过一套有效的诉讼策略,让客户以最小的代价,最短的时间挽回经济损失。 

2、谷德律师坚持每年承办一定比例的社会民生案件,肩负起一个法律工作者的社会责任,为国家法治建设事业做出我们的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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