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9-26 11:50:33 已被浏览6556次
谷德律师又成功代理某公司借款纠纷二审案
二审撤销原一审判决,支持公司上诉请求
【案情简介】
原告郭某系被告某公司股东,2014年5月郭某出借50余万元给被告公司。2016年5月30日,被告公司向原告出具《借款协议(借据)》(约定被告公司向原告郭某借款50万元,此为延期续借)。
被告公司于2016年9月向原告支付18万元。2014年6月、9月、11月、12月,2015年2月、3月、6月、9月、11月,2016年2月,被告公司法定代表人蔡某账户向原告支付款项60万元(被告公司主张蔡某可代表公司,该款项系公司委托法定代表人偿还原告借款。原告不予认可)。
【纠纷发生】2018年8月,原告认为被告公司未偿还借款,向长沙市某区法院起诉,要求偿还50万元本金及巨额利息。
【一审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认定:(1)被告公司关于2016年5月《借款协议》前,法定代表人蔡某账户支付给原告的款项系代表被告公司偿还原告借款的主张不成立。(2)被告公司于2016年9月向原告支付18万元系偿还2014年5月—2016年5月的两年借款利息。
(一审判决,被告公司败诉)
判决结果:(1)被告公司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50万元;(2)被告公司按照1.5%/月利率标准支付原告自2016年5月至实际偿还之日的利息。
【谷德律师临危受命,接受被告公司上诉案件】
被告公司收到一审判决后,认为自身非常冤屈,明明是自己法定代表人账户支付给原告的款项是偿还借款,结果法院没有认定,同时还让原告获利。案件必须上诉。
谷德律师经过分析认定,虽一审判决存在错误之处(事实不清、证据采信错误),但二审改判难度还是非常大。虽然上诉改判难度大,但谷德律师凭着此前办理疑难复杂案件的经验,认为还是有希望,所以还是决定接受被告公司委托,代理二审案件。
【二审及时上诉,开庭查明事实】
谷德律师团接受委托后,立即前往一审法院调取案卷资料(开庭笔录、原被告提交证据、法院判决书等),集体研究分析,通过事实部分、证据部分等撰写《上诉状》,及时提交法院。
经过律师不断与二审法官沟通,长沙中院及时安排开庭。谷德律师认为,本次二审开庭的重点应该围绕理顺被告公司、被告公司法定代表人、原告、原告妻子等之间的资金流向、时间节点、另案判决书已认定事实进行辩论。随后,律师专门制作《资金流向图》用于开庭时清楚、明白重点阐述,达到出奇制胜。果然,二审开庭过程中谷德律师通过资金流向图清楚地向法庭反映了案件事实,应得了法官的赞许。
【二审撤销原判,谷德律师代理的上诉人胜诉,被告公司迎来转机】
二审法院经过审理认定:(1)2016年9月,被告公司支付给原告的18万元系偿还原告借款;(2)上诉人代理人(律师)的法律意见成立,予以采纳。
(二审判决,撤销原一审判决,公司胜诉)
二审判决:(1)撤销原一审判决;(2)被告公司偿还原告借款35.15万元;(3)利息自2016年9月30日起开始计算。
【案件启示及律师点评】
1、律师点评:
(1)针对二审案件,律师能精准找出一审判决错误之处,并用清楚、简介的图画展示出来,对于二审法官采纳律师法律意见非常重要。
(2)一审法院之所以未认可被告公司抗辩理由,一方面是因为一审法院在认定事实、证据彩信、法律适用方面存在错误,另一方面在于被告公司在公司治理、公司管理(财务)等方面存在很大的纰漏,法律意识淡薄。
(3)被告公司的法律意识淡薄之处:
①将公司行为与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行为混同,尤其在财务、资金支付方面未进行公司账户与个人账户的法律风险防控,以为法定代表人账户支付给原告的资金当然代表公司支付给原告的行为;
②被告公司在不断向债权人(原告)出具借款协议、借据时,没有对已经偿还借款、利息等情况进行对账。
2、案件对企业、公司的启示:
(1)公司对外签署借款协议、借据等涉及合同、资金的文件,一定要请法务人员、法律顾问审核;(2)公司通过公司原告、公司股东、公司高管、公司法定代表人账户偿还公司债务,一定要履行委托手续、告知债权人,并及时与债权人就债务履行情况对账、核实。